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调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的职工的积极性,亭湖区粮食局会同国资部门于9月15日对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目标考核奖惩兑现情况进行了督查。这次检查的内容是:2014年度企业发展基金及相关盈余公积提取情况,2014年度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其他财经制度执行情况及2015年基本工资及生活费发放情况。从检查结果看,区粮食局、区国资办的年终分配决定和奖惩激励意见等得到了较好执行。通过这次大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国有粮食企业财会人员的责任感;强化了国有企业受益分配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障了企业经营者和普通职工合法权益,对企业规范发展,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亭湖区粮食局每年初都根据全区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及区粮食购销总公司上年目标责任执行情况,会同区国资部门制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并配套制定目标考核奖惩意见,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签订目标责任书和下发考核意见。年中对上年度目标考核兑现情况进行督查,保证相关决定落实到位。年终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司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审计,区粮食部门会同区国资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和目标责任书、考核奖惩意见提出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经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提取一定数量的经营风险金,实行三年滚动发放,切实增强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亭湖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济效益连年提升,去年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员工收入的连续增长。